吴川市振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振文镇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如有调整,及时更新)。
一、公开内容
镇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镇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机构及简称、办公室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政府规章文件等;
3.振文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4.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