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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

时间:2019-06-03 15:26:0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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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博铺街道办事处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博铺街道办事处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博铺街道办事处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博铺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街道办事处编制了《博铺街道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博铺街道办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wc.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街道办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街道办领导

  主要包括: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副书记、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简历、分工。

  (二)街道办机构

  主要包括:街道办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三)街道办文件

  主要包括:1、街道办发出的通知、意见、通告、公告、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下行文(密件除外);2、办公室发出的通知、意见等文件(密件除外)。

  (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规划

  主要包括:五年发展规划、GDP及各项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各项重大发展规划及工作进展情况

  (五)街道办重点工作

  主要包括:1、《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需督办的各项工作;2、重点项目进展情况;3、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4、政府工作动态;5、重大的决策和出台的政策。

  (六)街道办为民办实事项目

  主要包括:1、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条件、程序、时限、要求、收费、投诉渠道;2、民心工程及进展情况;3、路灯、路景、公园等设计方案;

  (七)其他

  主要包括:街道办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街道办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街道办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街道办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街道办编制了《博铺街道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街道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街道办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市政府网站(http://www.gdwc.gov.cn/)。

  街道办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街道办在博铺街道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街道办网上公开的信息,除街道办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

  ●公开时限

  街道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街道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街道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街道办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街道办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街道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省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街道办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街道办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街道办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街道办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不直接受理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街道办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街道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街道办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街道办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街道办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街道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街道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街道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街道办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街道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街道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吴川市博铺街道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铺街道中华路1号 邮政编码:52455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5292015 传真:07595295811

  电子信箱:bp5292015@163.com

  街道办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吴川市博铺街道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铺街道中华路1号 邮政编码:52455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5292015 传真:07595295811

  电子信箱:bp5292015@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吴川市博铺街道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铺街道中华路1号 邮政编码:52455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5292015 传真:07595295811

  电子信箱:bp5292015@163.com

  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博铺街道党政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街道办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街道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9-5613666,办公地址:吴川市文明路10号市委市府大楼,邮政编码:524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附件1: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吴川市博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