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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储备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0-03-24 17:07:0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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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订《吴川市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储备粮管理,细化储备粮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责,保证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

  市人民政府2007年6月20日颁发的《吴川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吴府〔2007〕88号),由于施行期限已过,2019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吴府规〔2019〕5号),《吴川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吴府〔2007〕88号)予以废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储备粮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制定了《吴川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吴府规〔2020〕1号)。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制定依据

  《办法》制定的政策法规依据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湛江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 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粮食储备制度。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

  (二)适用范围

  《办法》第三条规定:从事和参与本市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章32条,主要包含了总则、储备粮的收储管理、储备粮的销售和轮换、财务与统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储备品种

  《办法》第二条规定: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包括稻谷、小麦、玉米、成品粮和食用油。我市目前的粮食储备品种是稻谷和大豆油。

  (二)所有权属

  《办法》第二条规定了储备粮的粮权属于吴川市人民政府,第五条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储备粮。

  (三)储备规模

  《办法》第十条规定:储备粮的储存规模、品种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上级的计划要求和宏观调控需要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目前的粮食储备规模是稻谷2.8万吨,大豆油200吨。

  (四)轮换规定

  储备粮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在正常情况下,根据粮食储存年限、品质变化和实际需要,稻谷每年平均轮换50%左右。轮换进出库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个月,轮换时储备库存不得低于本单位储备规模的50%。

  (五)储备粮轮换或入库标准

  吴川黄坡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计划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在规定时间内收购和销售。储备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等级要求。

  (六)补贴标准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储备粮管理费用补贴实行定额包干,按季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补贴标准,按照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储备粮收储计划,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吴川黄坡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在农发行湛江市分行开设的账户。

  (七)监督检查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吴川黄坡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办法》的意义

  (一)明确了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农发行湛江市分行的管理职责和吴川黄坡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的承储职能。

  (二)明确了储备粮轮换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明确了储备粮储备费用拨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明确了储备粮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有利于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文件链接:https://www.gdwc.gov.cn/bmzz/wcsrmzfw/zwgk/zfgb/zfwj/content/post_1084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