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海滨十二商道餐饮店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和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吴 人社监改字〔2026〕第29-2号
吴川市海滨十二商道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3MACDGT4F5Q):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经查,你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员工龙健丽、陈诗敏、麦亚妹、何华燕、詹海珠、梁英琳、叶华、何桂文、孙梅雪、龙国军、龙诗慧等11人2025年6月18日至2026年1月31日的工资共计61137.00元的违法行为。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限期足额支付上述11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共计人民币陆万壹仟壹佰叁拾柒元整(小写:¥61137.00)(《吴川市海滨十二商道餐饮店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附后)。
你单位应当在2026年4月14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监察股。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杨土贞、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558685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股
2026年4月8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吴川市海滨十二商道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3MACDGT4F5Q):
我局查处关于龙国军等11人投诉吴川市海滨十二商道餐饮店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因我局无法与你单位经营者欧飞鸿取得联系,你单位经营者欧飞鸿处于去向不明状态,无法采取留置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吴人社监改字〔2026〕第29-2号),附:《吴川市海滨十二商道餐饮店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我局公告你单位经营者欧飞鸿在2026年4月14日前到我局劳动监察股接受调查和处理欠薪问题。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邮编:524599
联系人:杨土贞、沈蔚霖 联系电话:0759-5586821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股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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