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
时间:2025-06-12 16:21: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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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群:
我局于2025年6月11日依法向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吴社保退字〔2025〕1号),请你退回你父亲林常春(已故)多领的社会保险待遇人民币7091.5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吴社保退字〔2025〕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吴社保退字〔2025〕1号)后10日内,依法履行退回7091.5元义务。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 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