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复兴有我·我为群众办实事】吴川市振文镇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雷霆2023年”百日行动暨“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振文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近日,在中共吴川市委宣传部、中共吴川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振文镇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在辖区内各个交通要点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劝导群众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头盔、不穿拖鞋
活动现场,志愿者身穿红马甲,佩戴交通劝导员的袖套,在人流比较集中的主要交通路口,通过派发《交通安全告知书》的方式向过往的行人、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他们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能超过两人,不超速,不随意变道行驶,不驾车穿插人行道等,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志愿者劝导群众不能违规载人
志愿者劝导群众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头盔、不穿拖鞋
本次活动,共发了宣传单300份,劝导未带头盔群众21人,劝导不穿拖鞋群众15人,志愿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为共同创建文明振文,以及群众安全出行、文明习惯的养成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