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第三批17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第三批17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吴川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第十六届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清理规范第三批17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市编办)反映。
附件:吴川市人民政府清理规范第三批17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