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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冼子春户申请公共租赁房的公示

时间:2022-10-24 17:14: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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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为贯彻落实《印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 办法》(广东号省政府令第181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吴川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核实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各部门调查审核,该户已符合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该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与申请人关系

婚姻状况

就业情况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工作学习单位

冼子春

本人

离婚

打散工

440821******023578

广东省吴川市黄坡镇冼村34号101房

冼榆淳

父子

未婚

读书

440803******181112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工农路57号5幢305房

海南大学

      公示期为20天(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759-5559837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件盖章扫描件:冼子春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