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申请对象梁智飞户的情况公示
时间:2021-08-17 18:01: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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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申请对象梁智飞户的情况公示
为贯彻落实《印发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 办法》(广东号省政府令第181号)和《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吴府〔2015〕22号)的有关规定,经各部门调查审核,梁智飞属低保户,符合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该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天(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住房改革和保障股实名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759-5559837。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