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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巴镇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一览表

时间:2023-12-07 15:56: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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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辅中  镇委书记,主持镇委全面工作。

  庞杰斯  镇委副书记、镇长,协助镇委全面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经工作。

  龙志强  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的日常工作。依法承担其他工作。协助做好滨海旅游集聚区征地拆迁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人大办公室。

  陈永冬  党委副书记,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

  叶观荣  镇委副书记,负责政法、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法治建设、禁毒、打私、打传、反邪教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

  徐彦雄  镇委副书记,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财务、政协、资产管理、调研、印鉴管理、督察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及国防动员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

  梁华清  党委委员,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投资促进、发改、重点项目服务、科技发展、物价、食品安全、营商环境、工业、金融服务、财税、经济、统计及暖企等有关工作。做好供电、电信、市场监管、物业、农行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跟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杨济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及村务监督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陈志健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殡葬服务、婚俗、养老服务及社工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文广旅体、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创卫、关爱留守儿童、妇女及老人、地名及数字政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公共服务办。

  容文超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分管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创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党代表的选举和联络、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分管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双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陈  品  党委委员,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及燃气安全应急等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化解安全风险。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党政综合办公室。

  陈春梅  人大副主席,分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保、社保)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协管人大办、公共服务办工作。

  陈  伟  副镇长,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林水渔牧、农村经营管理和海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审计及农业农村、渔业、农经、农村实用人才等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保险、耕地地力补贴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确权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管理、生猪屠宰管理和动植物疾病防控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建设及改造、承担推进辖区内河长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负责农村水资源管理和饮水安全工作。负责渔船安全、国考断面水、河道洗砂、海砂、海域污染等环保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

  林  华  副镇长,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城镇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设施农用地的备案等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建筑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工业生产垃圾和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及镇区和村委会污水处理、排水等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文化名城、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协助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燃气发展规划。负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组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的防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办公室。

  柯幸杨  副镇长,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水务、文广旅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分管综合执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