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湛江市、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吴川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人民东路135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8669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函〔2020〕14号)及《吴川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聚焦医保中心工作,做好本领域内的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同时,优化服务,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公开性。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政策性文件及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等。同时,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建立舆情管理,畅通热线电话、举报箱等监督渠道。2020年,我局共发布40篇文章,其中规范性文件3篇、其他文件16篇、工作动态19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办事指南1篇。
(三)完善政务公开的审批工作机制。
我局严格要求各股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股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要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完善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吴川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信息股的业务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分类还不够明确;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提高业务能力,着力公开医保重点领域的信息,积极配合市信息公开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