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湛安〔2019〕4号)和3月27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构建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压减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加快建设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湛江建设副中心城市、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吴川贡献,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华诞献礼。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曹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冯德联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副市长(党组成员,下同)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政府各副市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负责指导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市安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林炎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镇(街)、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成立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负责具体组织领导本部门负责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参照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牵头部门
(一)工作重点
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并持续加强城市燃气、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油气运输管道、电力、民爆物品、地质灾害、非法采矿、渔业船舶、市政公共设施领域、临时建(构)筑物、特种设备、危旧房屋、无证照经营、学校和校车、水利、职业健康、医疗卫生、农业机械、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文化场所、邮政寄递、体育设施、气象防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七类等7类行业领域,要结合《吴川市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吴安〔2019〕5号)的要求,确定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排查整治内容。
(二)牵头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以及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大型群众性活动、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消防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湛江海事局吴川办事处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危旧房屋等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
市文广旅体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旅游、文化场所(含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文物保护单位等)、体育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含水运和职责范围内公路、横水渡及相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非法采矿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省渔政总队吴川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市政公共设施、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无证照经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含培训机构)和校车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市人社局负责技工学校(含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水利(含水利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邮政公司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市气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气象防雷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实现“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4月15日)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和郑人豪书记、姜建军市长等领导同志关于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有关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对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4月16日-9月30日)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督促企业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立即研究部署,立即制定方案,立即组织实施,并在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检查。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责令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建立整改档案,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直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该按上限处罚的坚决按上限处罚,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该纳入“黑名单”的坚决纳入“黑名单”。对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是因监督重大隐患隐患整改不力,对企业违法行为拖而不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或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无望的企业不提请政府关闭的,将结合督查、考核、巡查工作严肃追责。
(三)杜绝官僚形式主义。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杜绝开会唱高调、发文甩包袱的工作陋习,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走秀式”执法检查,杜绝以“执罚”代替“执法”的简单粗暴监管方法,杜绝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形式整改”。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执法,对隐患整改不力和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坚持“零容忍”,切实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四)强化全程督查督导。在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全过程督导,对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警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失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人员,要严厉查处、严肃追责。
(五)构建形成长效机制。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着眼于长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依法治理、应急救援、基础保障、宣传教育等体制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全员工、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