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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时间:2018-11-23 00:01: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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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883787907203H40178009004)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实地核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县安监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实地核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县安监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

填报须知

资料下载

中介服务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2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人

样本  
空表  

中介办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中介办理

销售人员安全知识教育证明(原件)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人

 

中介办理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半年内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承诺书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人

 

中介办理

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2 
材料形式: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人

 

中介办理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5575078
咨询窗口地址:吴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中路148
电子邮箱:wcsaj@163.com
信函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中路148号吴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759-12345
投诉窗口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热线办公室
电子邮箱:zjrxb12345@126.com
信函地址:湛江市体育北路15号商贸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热线办公室

窗口办理

吴川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三楼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

办公电话:0759-56140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坐车到吴川市海滨汽车客运站,沿325国道往广州方向直行500米左右到星桥大厦

许可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