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工业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吴川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工业园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工业园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工业园规划、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明确负责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或机构,园区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园区内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完成率100%,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完成率100%,推进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工业园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工业园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2022年底前,以现有的工业园管理机构为依托,通过单独设置内设机构,或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形式,明确负责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或机构。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工业园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负责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要与园区企业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工业园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工业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工业园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管理模式。强化园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全员培训工作。(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工业园每年与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共同管理、统一协调、明细网格、明确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4.严格工业园项目准入把关。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工业园项目准入条件,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依法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共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工业园公共设施。要结合工业园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严查园区内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建筑要立即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工业园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7.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工业园整体安全风险意识,2022年底前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推动入园企业全面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精准管控安全风险。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工业园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承包商管理。工业园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工业园封闭化管理。2022年底前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对进出园区的物料、人员、车辆实施全过程监管。(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园区安全管控。
12.着力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对存在爆炸性粉尘,大量使用有机溶剂、涉氨涉氯、工业煤气、密闭空间作业的企业,要落实“一企一档”和“一患一策”的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最少1次以上的应急演练;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规模以上企业2022年底前完成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工业园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3.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工业园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基础设施实时监控、动态监测、自动预警和可视化管理。(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工业园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质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7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落实工业园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工业园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工业园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业园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业园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工业园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业园发展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的工业园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工业园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工业园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明确工业园专项整治行动的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工业园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园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工业园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发展和改革、科工贸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结合工业园发展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支持工业园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破解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四)严格督促指导。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工业园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工业园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市工业园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在每年12月1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项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每年12月5日前总结年度(三年)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