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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24 20:18: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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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湛江市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行业铁路、邮政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其他各领域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相关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铁路、邮政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市发展和改革局、江湛铁路吴川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行业铁路、邮政、领域安全生产“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江湛铁路吴川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其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 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市交通运输局(普铁)、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铁)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江湛铁路吴川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的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

  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市邮政公司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市邮政公司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水务、交通、公安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遂溪海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总结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湛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1月,市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报市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