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教育和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020年底前做到岗位安全责任制“一企一清单”。〔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各镇(街)党委和政府(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安装使用“广东应急一键通”移动客户端(详见附件)。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行业等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部安装使用“广东应急一键通”移动客户端。(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例会、例检、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2020年底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企业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自动化监控技术装备建设,推进无人化、智能化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分行业领域,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实现培训全覆盖;对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也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达100%,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清单(负面清单),针对风险特点开展管控,以清单形式推动标准化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动态抽查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城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要求,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识别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识别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企一清单”。(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高度关注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的运营状况及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风险名称、主要风险因素、可能引发事故类型、事故后果、管控方法、应急措施、报告方式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风险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和《湛江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向属地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广东省工矿商贸行业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推出后,企业要及时登陆填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企业职代会报告,实现“双报告”。(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和各类企业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完善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安全准入、严格执法、宣传教育、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等手段,督促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法定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八个一次”要求。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达100%;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达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违法惩戒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达100%。(市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其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省、市的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进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形成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服务参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赔偿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2021年底前,配合省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配合省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力度。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上门宣传、集中宣讲、执法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督促企业在最显眼位置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标语上墙上架。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100%收到一张安全海报、一份安全手册、一条安全提示信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宣讲。(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律分别由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同时,以重点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拍摄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警示、以案说法。2020年底前,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达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安全生产再培训率达100%。(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7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和市属及驻吴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严格对标对表国家、省、市的要求,结合属地实际,细化工作步骤,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把方案内容和要求落实到基层和每家企业,并及时将落实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8月至12月)。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和市属及驻吴企业要摸清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底数和情况,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三年行动,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落实(2021年)。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和市属及驻吴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在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领域企业整治工作的同时,按时保质完成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和市属及驻吴企业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并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和经验做法,供各镇(街)学习借鉴和全市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和市属及驻吴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吴川市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扎实推进
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市安委办适时组织召开推进会,通报行动进展情况,认真分析查摆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指导意见。
(三)严格制度保障
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制度成果。
(四)强化监管执法
将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及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创新监管模式,运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和“广东应急一键通”移动客户端,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执法。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五)加大宣传引导
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开展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在每年12月1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于每年12月5日前总结年度(三年)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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