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安排、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安委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湛江市安委会《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我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重点任务
(一)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专题学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作为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各镇(街)、市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把安全生产的底数摸清楚,查弱项、补短板,形成破解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难点重点问题的调研报告,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党委和政府(办事处)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党委和政府(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二)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各主要媒体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举办“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公众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浓厚氛围。(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湛江市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责任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吴川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配合省和湛江市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推动构建风险管控机制,加大风险管控投入,明确负责各类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部门;各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领域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不同等级风险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同时,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管控情况,促进各类单位有效管控和降低安全风险。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招录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配置比例,引进具有化工、非煤矿山、法律、安全工程等相应学科背景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建设专业化、年轻化的监管执法队伍,2022年底前实现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整合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明晰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执法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紧扣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精准实施专业化培训,对重点乡镇(街道)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或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实战能力,有效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7月)。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和制度建设,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提升(2022年)。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进行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进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报道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善于总结提升,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镇(街)、市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在每年12月1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于每年12月5日前总结年度(三年)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