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湛江、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综合吴川市信访局的情况编写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海港大道3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6112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照法律、法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依托政务公开网,一律予以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组织机构类3条,规章文件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坚持做到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股室全力配合,责任落实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及时规范化。做好规章文件、工作动态、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梳理更新,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三是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及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二是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管理培训班,同时,每年对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比如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等。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学习借鉴优秀案例和经验,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发展;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深入、有序开展,全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