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吴川市信访局的情况编写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组成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各股室全力配合,责任落实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及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三)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依照法律、法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依托政务公开网,一律予以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规章文件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四)加大政策性文件解读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非涉密重要政策文件,开展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报批、同步推进、同步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实效,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我局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继续按照湛江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信访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提高内容质量,增强政务公开的实用性。从人民群众普遍关系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达到释民惑、解民忧、帮民难的目的。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便于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行使监督权力,进一步促进政民互动。
(四)强化舆情管理,引导群众正确舆论。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予以回应,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发展。
(五)积极创新作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让公开成为常态,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务舆情回应,推动办事服务更加公开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