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湛江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和提升创卫成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爱国卫生氛围,现决定授予中共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湛江市监察委员会等30个单位“湛江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何健等59名同志“湛江市爱国卫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单位及广大爱国卫生工作者要对标对表先进,发扬努力奋斗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建设美丽健康湛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湛江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湛江市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pdf
(转载自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