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经营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全省文化和旅游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文旅市〔2021〕244号)、《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领导元旦前到县(市、区)督导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湛办字〔2021〕80号)、《吴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吴川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消安〔2021〕8号)等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使广大游客和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和行业经营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制定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督导,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职责。行业经营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按照防控指南,落实主体责任
元旦、春节假期是人们探亲访友、休闲旅游的高峰期,也是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关键期。行业各股(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深刻把握“两节”期间行业各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 的通知》(粤文旅公〔2021〕147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指南的通知》(粤文旅市〔2021〕153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 月修订版)>通知》(粤文旅资〔2021〕182号)、《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体育赛事活动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体群72号)等要求,督促辖区行业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三、突出行业重点,加强督导检查
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和行业经营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狠抓落实、精准施策、履职尽责、压实责任,切实防控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各股(室)要针对行业安全工作特点,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督导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夯实行业安全基础。
(一)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督导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管理、教育制度,建立安全例会、例检制度,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职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文化娱乐场所。督导KTV、网吧、游艺游戏等文化娱乐场所落细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完善疏散预案,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确保工作人员达到“四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文博单位。督导文博单位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防盗报警设备有效,落实检查巡查制度。
(四)营业性演出场所。督导营业性演出场所加强人员和场地安全管理,落细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演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等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
(五)广电单位。督导广播电视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技术设备、设施保护、安全传输、运维管理和播出内容等安全大检查。在节日重要保障期,加强值班值守,每天及时传达省广电局指示,收集汇总上报当天的安全播出情况,确保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安全播出。
(六)A级旅游景区。督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疫情防控,完善门票预约管理制度,推动“限量、预约、错峰”常态化,强化自主防控,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采取分流疏导措施,按照要求严格控制客流量,完善安全措施,维持良好秩序。加强对涉水、高空、大型游乐设施设备等高危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督导景区完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涉水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检查企业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营,管理、维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档案;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经常性演练;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依法依规提请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加强对滨海度假区(村)、水上游乐等旅游项目的监管,落实安全警示、提示等措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范溺水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农、渔家乐的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食品采购、储藏、加工、食用环节不发生问题,引导游客遵守疫情防控指引、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理性消费,文明就餐,防止餐饮浪费。
(七)旅行社。督导旅行社加强租赁旅游包车和团队用餐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按要求签订旅游合同、购买责任险,提醒游客购买旅意险。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组团前密切关注天气、交通等安全信息,做好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制度,落实团队旅游安全措施,加强团队疫情防控工作,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开好行前说明会,做到“行前有教育、行程有提醒、行后有总结”。按照《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令第4号)严格落实在线旅游各项经营服务,加大在线旅游产品的排查清理,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未经安全风险评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旅游产品,要责令企业停止销售,作下架处理。
(八)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督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指导人员和救生人员证件和资质,督促救生员在工作期间佩戴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等。
(九)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督导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加强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和突发事件的管理,督促和指导群众体育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做好安全组织、应急预案和管理工作,确保群众性体育活动安全有序。
(十)文旅体节庆活动。加强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举办文旅体节庆活动,督导承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取得相应许可,制定现场疏导和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对安全设施设备和现场加强检查、巡查,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四、落实值班值守,加强应急管理
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和行业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的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切实做好吴川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业2022年元旦春节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_20211231_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