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吴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灭鼠工作的通知
为防止鼠类传播疾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73号)和《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及湛江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灭鼠工作的通知》(湛爱卫〔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省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决定在全市开展秋季灭鼠统一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灭鼠时间
全市灭鼠统一投药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7日。
二、灭鼠范围
全市城镇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户;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招待所、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各粮食和食品仓储、加工、经营单位,餐饮门店;公园、绿化带、公厕、垃圾站场、市政下水道、建筑工地、各公共区域、楼院结合部、各江河沿岸;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室内外场所。以外环境为主,室内灭鼠同时全面开展,室内灭鼠由各居民住户成人在本住宅区域内自行组织投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灭鼠工作由政府组织领导,爱卫会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投放、统一检查,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灭鼠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承担,公共场所、无主地段由财政调剂解决。
(二)明确职责,联合防制。做到城镇、农村联动,家鼠田鼠一起灭。按照灭鼠职责分工,农田和农户的灭鼠由农业部门负责。各镇(街道)、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灭鼠工作的落实。
(三)科学防制,标本兼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环境治理,防灭并重,综合防治”的原则,在切实抓好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标本兼治,确保灭鼠工作收到实效。
(四)统一药物,保证安全。全市统一选用慢性抗凝血剂药物,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急性剧毒鼠药和私自配制毒饵,毒饵盒设置时要有警示标志。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尽量聘请具有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专业队伍开展灭鼠,如自行开展灭鼠,要注意组织好灭鼠药品订购、供应和安全使用的培训工作,防止人畜中毒事故发生,发现死鼠要及时收集深埋或焚烧。
(五)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对灭鼠工作的落实力度。市爱卫办将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灭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鼠密度控制水平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