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塘尾街道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年度工作》的备案说明
塘尾街道领导干部消防安全年度工作清单
2022年,塘尾街道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及我市消防安全“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一、塘尾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
(一)组织学习、宣贯《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二)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街道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辖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全街道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及重点时段带队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及督查、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四)根据实际情况出席“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街道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至少出席1次季度性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街道常务副主任。
(一)受街道主任委托组织学习、宣贯《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二)每季度召开全街道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报告,分析评估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式,研究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全街道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全街道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三)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及重点时段带队开展消防安全调研及督查、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四)对年内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社区支部书记和分管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提醒。
(五)出席“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全街道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街道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
(一)组织分管领域行业部门学习《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 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二)每半年组织分析研判1次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每年组织1次工作督查,督促分管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深化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四)在重要活动 、重大节日及重点时段带队开展分管领域消防安全调研及督查、检查,督导检查各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
(五)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各居民委员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