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塘尾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吴川市塘尾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塘尾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塘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塘尾海滨大道12号,邮编:524557,电话:0759-59091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街道办事处认真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案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15号)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宣传培训,丰富公开形式。
利用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内容录入等业务知识及农村“三资”管理等政务村务信息公开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做到提供实质性解读,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方便公众理解。
(二)健全组织机构,及时发布信息。
为加强对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街道根据班子领导工作的变动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确定党政办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发布了各项信息,如:政策文件、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信息公开、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会议信息、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报告、信息解读等等。
(三)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进一步完善了《塘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塘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四)拓展公开渠道。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根据上级的部署,我街道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街道农村“三资”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效率和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1、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专业人员不稳定,业务水平有限。2、公开工作制度欠完善,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未能及时提供信息。 3、一部分的应公开信息未能做到及时公开。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把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今后主要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落实分管领导,健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和联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要配足信息公开人员,稳定队伍,加强业务培训。3、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真正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排查后,无相关存在问题。
塘尾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