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
国家、省统计局在最近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的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要求各地要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镇(街)、园、区的统计基础建设,根据湛江市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粤办函〔2010〕750号)转发给你们,并按市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在乡镇(街道)明确或设置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要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统计人员;二是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确定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三是建立科学、可行、统一的统计台账和原始生产记录,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请各单位在9月1日前落实完成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健全统计台账等工作任务,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我局。联系人:曾国荣;联系电话:5608094;邮箱:tjz5608094@163.com。
附件1:关于成立XX镇统计工作站的通知
附件2:专职统计人员名册
吴川市统计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