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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26 15:53: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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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府办〔20197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吴川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第十六届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3 26 日           

 

 

 

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44号)、《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叶贞琴副省长在全省推进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暨五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粤河长办〔201845号)、《关于开展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湛水建管〔20184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清理省水利厅遥感确定、经各镇(街)核实的吴川市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中的四乱问题(详见附件:吴川市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台账表)。

二、时间安排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327日前为动员自清阶段;328日至415日为集中清理阶段;416日至426日为扫尾总结阶段。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市总河长牵头抓总,分管河长办工作的副市长具体抓落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统筹指导和督导检查。各镇(街)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统筹指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具体实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由市水务局负总责,各镇()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要对照问题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能的分工要求,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全力做好全市范围内的河湖四乱清拆工作。市政府组成联合执法队,由市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各抽调相关人员10名组成河湖清四乱清拆队伍,协助各镇(街)清拆河湖四乱难点地段。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河湖四乱清拆队伍,全面负责清理辖区范围内的河湖四乱问题。各单位不得扯皮推诿,要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四)分步实施,攻坚克难。以镇(街)为单位,按全市安排的时间有序实施。在动员自清阶段,各镇(街)要动员各河湖四乱点的行为人自行清理;在集中清理阶段,各镇(街)要组织河湖四乱清拆队伍全面进行清拆。对难点地段,市河湖清四乱清拆队伍协同镇(街)河湖清四乱清拆队伍共同开展清拆工作;在扫尾总结阶段,各镇(街)要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清四乱工作善始善终,严防反弹,并认真做好总结。

(五)落实经费,强化保障。由市水务局从上级和本级财政统筹安排清四乱所需经费。对一般的河湖四乱点清拆,由镇(街)负责开支,市水务局按各镇(街)的具体工作任务适当下拨部分经费;对集中清拆的难点地段,原则上由市水务局核实经费下拨给镇(街)开支。

四、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各镇(街)清四乱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清四乱专项行动实行旬报制度,即每月的1号、11号、21号各镇(街)要上报行动情况,同时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分管领导、信息报送联系人报市水务局建管股(联系电话:5589285,邮箱:slk828@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驻吴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3 26 印发

 

 

 

 

 

附件: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川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