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21年度吴川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根据《吴川市主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报告》(2021-2025)相关划定成果,现就2021年度吴川市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吴川市三叉江东樟至吴上旺岭段、三叉江掘江窑地至枕岭段。
二、禁采区:吴川市袂花江、小东江、塘缀河、板桥河、木棉河、乌坭河、天然江、秦村河、隔海河、跃进河(那田河)、榕树江吴川市境内全河段。三叉江石湾至东樟段、吴上旺岭至掘江窑地段、枕岭至河口段。其他河流水工程、桥梁码头、航道设施、水下管线(隧道)、取水口、各类保护区等管理和保护范围内。
鉴江划定为省主要河流,由省水利厅组织划定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不在本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范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吴川市水务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