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省、湛江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公布吴川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吴川市审计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吴川市审计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社会舆论关注焦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紧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公开管理,优化公开载体建设,充实信息发布内容,扩大审计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继续强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提升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监督效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通过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栏目设置,拓展发布渠道,丰富发布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严把发布质量等措施,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努力扩大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为群众查询我局公开信息提供准确、快捷的查询途径。按要求编制公布《公开指南》,为群众提供详细的依申请公开指引。
(三)积极主动公开。一是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二是做好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吴川市审计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四)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方面,解读信息数量较少、形式单一。2021年,在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同时,将加大信息解读力度,采用文字、数据、图表、图文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水平。更加注重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文件与解读材料在政府网站相应栏目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吴川市审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