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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5-07 15:4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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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吴川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吴财绩〔2024〕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财政资金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3年度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单位情况。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成立于1992年11月,单位属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2.人员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人员编制24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22人,离退人员0人,退休人员 12人,编外人员29人。

        3.工作职能。我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保险关系建立终止、转移接续业务;社保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工作;社保基金内控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保重点工作,以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社保应有的贡献。根据既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实行综合柜员制。加强窗口服务建设,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制定《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柜员制改革实施方案》《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窗口服务管理制度》,2023年5月实施“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改革。

        2.基金监督管理。加强社保数据治理,认真做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经办风险排查和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全力推进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内控稽核管理。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一是全力推进退休中人新办法计发待遇工作。二是大力推进社保业务网办。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更为便捷、快速、高效、优质的服务,促进吴川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机关养老高频业务网办率达100%。三是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协助认证、网上认证等多种形式,开展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效防止死亡后领取待遇、多险种重复领取待遇、涉刑人员多领待遇等多发、错发待遇情况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4.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力抓好扩面征缴,筑牢社保发展根基,积极主动沟通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深入到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扩面征缴宣传发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收支预算内完成整体绩效总目标。部门预算及专项经费按时按量严格按程序支出,保证部门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支付的规定,专款专用,合规使用,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重点工作,本年度支出不超出预算收入。在确保社保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成本控制和成本节约方面没有超出预算。

        根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我局年度绩效目标为: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我局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一是2023年5月实施“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改革。此次改革,完全打破股室界限和险种条块分割,经办业务实行“受审分离”,设立8个大前台综合受理窗口(6个综合受理窗口、1个综合出件窗口和1个绿色窗口)和大后台业务审核区,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新的经办服务模式。增设服务大厅引导服务、设置自助办、网办业务功能区。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办作为切入点,大力推广社保业务网上办理,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紧紧围绕国家、省和湛江市部署的社保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很好地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整体支出完成率:2023年调整收入预算数579.60万元,调整支出预算数579.41万元,实际收入579.60万元,实际支出579.41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100%,预算支出完成程度高。我局经费收支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2024年4月28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由副局长陈韬任组长,财务负责人李俏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抓好绩效评价的自评和有效管理工作。

     (二)自评工作过程。评价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通过对制度建立情况、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我局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二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经过资料收集、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及撰写报告等阶段,认真、准确填写自评数据表,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并于2024年5月7日前按时完成自评工作,并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我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表表相符、数据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局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支付的规定,合规使用,专款专用。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重点工作,本年度支出不超出预算收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在收支预算内,完成以下目标:部门预算按时按量严格按程序支出保证部门正常运行;专项经费按时按量按程序支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分数10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1)预算编制合理性及目标完整性。我局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围绕绩效目标编制年度预算。按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均设置了可量化的指标。

     (2)预算编制规范性、准确性。我局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收入与支出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保证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要求,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

        2.预算执行情况。(1)制度措施健全性:我局健全了《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吴川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保障支出有规可依。(2)支出完成率:2023年初预算566.67万元,调整预算579.41万元,决算数579.41万元,执行率100%,预算支出完成程度较高。结转结余率0.07%,资金使用率较高,结余较少。(3)财务管理规范。我局各项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收支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4)资产管理情况规范。我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完善资产登记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同时厉行节约,合理配备,确保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积极推进固定资产的规范化管理。(5)固定资产利用率高。我局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3.预算监督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自评材料真实、齐全,全面。预决算、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按照要求按时进行公开。

        4.预算使用效益。重点分析以下情况:(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 34.73万元,实际支出数34.7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2023年,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我市社会保险经办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全力抓实扩面征缴,筑牢社保发展根基。积极主动沟通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深入到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扩面征缴宣传发动,完成湛江下达的参保任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二是聚焦社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社保业务经办。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和湛江市部署的社保重点工作,突出重点,精心组织,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很好地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做好各险种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落实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做好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认真落实养老保险补建账工作;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落实。三是创新社保经办服务方式,提升社保公共服务便民水平。实施“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改革,为社保服务提质增效;大力推广网上办理业务,推动社保服务更快办、更好办;创建多部门“一厅联办”服务新模式,优化政务服务质量;稳步推进“镇村通”工程,方便群众就近办身边办。四是加强基金风险防范,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社保数据治理,加强内控稽核管理,加强基金安全警示教育。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经办能力不足严重制约社保持续稳定发展。随着社会保险改革不断深化,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业务体量越来越大,统筹层次及基金管理要求越来越高,我局作为最基层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机构级别配置,人员编制,经办力量,管理职能等方面与当前社会保险快速发展极不相称,难以保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2.经费紧缺。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量不断增加,我局存在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给业务经办和基金管理等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实际工作当中常因资金拨付的短缺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社保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四)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3.加强社保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打造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加大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经办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经办能力和驾驭风险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保干部队伍。

        4.增加部门经费预算。建议市政府及市财政加大对社保局经费的投入,购置或更新服务窗口的办公设备,增加机关运行预算经费,以确保我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的高效运作,服务好广大参保人。


吴川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