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待遇资格确认规定要知悉
为防止出现多发错发社会保险待遇现象,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制度。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坚持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基本原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掌上12333”APP、“中国领事”APP等部级移动平台支持全国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0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一)待遇资格确认规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19〕27号)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认证业务全年办理,两次认证时间的间隔小于或等于12个月的,养老金按时发放;最后一次认证及首次领取养老金后超过12个月没有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养老金发放。
(二)资格确认路径: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线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广东人社”APP: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4)单位协助网办: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找到【业务直通车】专栏点击【社会保障】进入【广东社保服务】,点击社会保险网上单位服务,使用账号登录后,依次点击“养老保险服务”和“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以及“单位协助认证”,对需要办理认证人员直接提交办理。
0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一)待遇资格确认规定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23〕6号)规定,退休人员两次认证通过时间的间隔小于或等于12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最后一次认证及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后超过12个月没有认证或认证不通过的,基本养老金从第13个月或认证不通过次月起暂停发放。
(二)资格确认路径: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线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广东人社”APP: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4)单位协助认证网上办理: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gd.gov.cn/gdsbfw),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单位服务”,通过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后,进入退休业务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页面,下载本单位未认证退休人员的认证申报表,核实领取资格并填写认证申报表后上传及提交。也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页面登录办理。
0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一)待遇资格确认规定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20〕21号)规定,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周期为12个月,自确认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资格确认周期。待遇领取资格确认通过数据比对、生物特征认证、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办理。对于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超过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其待遇发放。
(二)资格确认路径: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线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养老保障—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广东人社”APP: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网址:https://hrss.gd.gov.cn/gdsbfw)
—城乡居保服务系统—个人登录(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依次点击“城乡居保待遇管理”和“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需要办理认证的人员直接提交办理。
04
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
(一)待遇资格确认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粤人社规〔2019〕22号)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年开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以下简称“长期待遇领取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发待遇(含首次)时,书面告知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应每年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首次领取待遇的自待遇核定完毕次月开始计算,已领取待遇人员自最后一次通过资格认证的次月开始计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办法参照我省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执行。
(二)资格确认路径: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线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工伤—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广东人社”APP: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伤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05
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
(一)待遇资格确认规定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粤人社规〔2022〕18号)规定,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确认其不存在丧失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二)资格确认路径: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线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主页—热门服务—社保—失业—失业保障—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开始办理,按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2)“广东人社”APP:登录账号,首页—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照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ss.gd.gov.cn/gdsbfw)—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个人登录(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险种信息列表选择统筹区为待遇领取地且险种类型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照提示进行资格核对。
温馨提示:资格确认完成后可在资格认证记录查询页面查看认证结果。资格确认办理页面默认显示账号实名人员信息,为他人办理时需要录入申办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转自五邑人社 转载日期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