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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时间:2021-05-20 16:46: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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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一)办理条件

1.住院期间居民医保当年度正常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2.医保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所需资料

1.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印章)

2.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印章)

3.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住院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5.住院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开通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卡(原件核对后退回)

6.低保、五保、残疾证(一级或二级)(原件核对后退回)

7.意外受伤需提供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涉及第三方赔偿的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8.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9.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提供《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0.参保人16周岁以下无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父母之一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开通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卡(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一)办理条件

1.就医期间居民医保当年度正常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2.选定的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院门特医疗费用。

(二)所需资料

1.门诊发票(加盖医院印章) 

2.门诊发票清单明细(加盖医院印章)

3.《特定病种门诊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开通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卡(原件核对后退回)

5《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6.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7.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城乡居民医疗生育报销

(一)办理条件

1.住院期间居民医保当年度正常参保缴费;

2.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生育医疗费用;

3.该次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二)所需资料

1.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印章)

2.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3.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印章)

4.住院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5.住院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开通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卡(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职工生育报销

(一)办理条件

1.2015年1月1日起发生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以出院日期为准);

2.参保人生育时正常参保,申办生育报销时生育险累计累计参保满一年;

3.该次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待遇。

(二)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

2.住院发票(加盖医院印章)

3.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4.产前检查:产检发票、清单明细(加盖医院印章)

5.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转入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职工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须提前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五、领取《门诊特定病种手册》

(一)办理条件

在吴川市人民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院、湛江市第二中医院、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审核通过并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的门诊特定病种。

(二)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

2.大一寸照片。

六、门诊特定病种信息变更

(一)办理条件

已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原则上一年内未变更定点医院)

(二)所需资料

《特定病种门诊手册》

七、儿童重大疾病申请及报销

(一)办理条件

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个病种的参保儿童

(二)所需资料

《湛江市城乡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一式4份(医保局、社保局、定点救治医院、参保人各一份)

注:《审批表》经社保局、医保局审批后提交定点救治医院,由救治医院进行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儿童安排医治。

2.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印章)、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印章)、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印章)。

注:以上资料均要复印一份交医保局。

3.提供患儿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双方户口本或监护人关系证明(出生证)、患儿参保凭证、父母任一方的社会保障卡(开通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联卡。

4.住院病历复印件。

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住院完整病历包括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诊断证明、治疗过程和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医嘱单等。

八、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一)办理条件

1.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的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参保人;

3.驻外工作(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

4.长期异地居住的居民医保参保人。

(二)所需资料

参保人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提交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不同类别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本人户口已转异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手续。

2.户口未迁移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凭异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录入手续。

3.常驻外地工作的,提供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连续6个月以上的证明文件。

4.投靠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异地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双方关系证明。

5.经本地三类定点医院或县(市)人民医院转院的,需到该医院医保科办理录入手续。

九、申请定点医疗机构

(一)办理条件

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审合格的医疗机构。

申请时间:定点医院(含门诊特定病种)可随时申请;定点门诊申请一年两次,每年的5月和11月。

(二)所需资料

1.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4.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门诊)医护药技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与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上个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通用缴款书(申请农村卫生站定点的,提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凭证)

十、申请医保定点药店

(一)办理条件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审合格的零售药店。

(二)所需资料

申请定点药店时间:一年两次,每年的5月和11月

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和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及其他营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药店公章。

3.《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该表可到社保局医保股领取。

4、药店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员工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电子电子转账专业完税证明或通用缴款书。

十一、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报销

(一)办理条件

1.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其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在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到账后,用人单位已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职工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2.职工产假或计生手术休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在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到账后,职工可凭相关资料直接向社保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二)所需资料

1.单位申请所需资料:《湛江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单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都要加盖单位印章)

2.个人申请所需资料:《湛江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撤销的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基本医疗保险股:0759-556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