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闹信访 人民调解化积怨吴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七年信访案件
2019年8月21日,吴阳司法所结合镇驻秧义村委会工作队及秧义村委会干部等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了陈、吴两家邻里建房纠纷引发的七年信访案件,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吴阳镇较场村村民陈盛昌和吴兴艺系邻居,双方矛盾纠纷起源于陈盛昌于2012年12月建新房屋二层阳台飘出,吴兴艺认为陈盛昌阳台飘出阻碍自己房屋采光便出来阻止陈盛昌建房。经镇政府查阅双方当事人的报建审批资料,双方在建设过程中都存在违规建设行为:吴兴艺已建成住宅不同程度已飘出准建证批准的1.2米通风巷0.5米,陈盛昌现新建的二层阳台飘出1.2米通风巷0.1米。近几年来,镇相关部门、镇驻秧义村工作队、村委会干部多次组织进行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家理,均不肯让步,陈盛昌为此事多次上访到市信访局。
2019年,为切实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社会稳定,吴阳镇委镇政府把迎国庆、保稳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吴阳镇党委书记梁信文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此事,并决定由司法所牵头组织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以及村(居)法律顾问进行调解,同时指示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来到了两家房屋的现场,实地查看了双方的房子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通过查看,发现双方宅基地权属关系清楚,双方矛盾纠纷起源于陈盛昌新建屋的二层阳台飘出,两家的积怨甚深。司法所何帝保所长劝解道:“大家都是邻居,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只有和睦相处才会有幸福美满的生活,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很正常,但是解决的办法也很多,没必要抓着矛盾不放,只有解决矛盾,我们的辖区才能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规定:(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
在1个月时间内,通过司法所和村委会干部单独找两家人做思想工作,了解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做出解释,分析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经过近十次集中调解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使调解成功的步伐渐近。在调解中,调解员不辞辛苦、不怕困难,有时候还受到当事人的埋怨,但调解员的目的只有一个,调解成功,帮当事人解除多年积怨,促进村民和谐相处。经过大量的思想工作,调解员结合现在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当事人讲清利害关系,终于在8月21日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也化干戈为玉帛,又成了好邻居。陈盛昌于8月21日当天开始正常施工建房,困扰双方七年之久的心结终于得到完满解决。
远水解不了近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的和睦相处是一个农村文明的缩影,只有和谐的关系,才有稳定的发展。此次信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推进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以后解决此类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吴川市司法局吴阳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