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湛江、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沿江路一区173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626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一把手统一领导,分管副局长主抓,办公室具体组织,政工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并落实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硬任务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来抓,充分发挥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扩大司法行政宣传、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任务。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建立了《吴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注重薄弱环节的整改提高,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三)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建立了《吴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并全部上网公开。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核制度,认真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既及时、高效又依法、安全。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扩大覆盖范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9〕90号)文件要求,我局备案政务新媒体共3个,并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保障信息更新及时,确保政府信息查阅便利、内容丰富、普及面广。至今,政务新媒体各项工作均符合吴川市和湛江市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湛江市、吴川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部分职能部门依申请公开程序不够规范、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三)进一步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予以回应,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吴川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