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有哪些?一文带你读懂→
退役军人为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保护国家长治久安做出了重要贡献,军人退役后,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普法君今日就来和大家说说:如何以法为盾,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01 什么是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02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什么?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持退役军人优待证将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实施方法有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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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
应当编辑录入地方志?
1.参战退役军人;
2.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3.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
4.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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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
需要哪些资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所在村(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有关案件材料;
5.其他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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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退役军人可以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案件尚未侦破,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7.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仲裁、保险理赔等方式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8.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退役军人。
来源:广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