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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5件 全省唯一!我市一人民调解案件入选司法行政典型案例

时间:2021-03-01 11:39: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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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功能作用,近日,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编辑委员会办公室从法律援助、鉴定、仲裁、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工作案例中,择优选出五件典型案例公布。其中我市报送的《徐闻县方某与林某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快来围观吧!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我市徐闻县某镇的方某与林某协商后,同意购买林某种植的菠萝,并支付了定金。2月某日上午,方某雇佣了30多名工人,租了3辆大货车,到林某的菠萝园采摘菠萝。后双方因菠萝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林某不让工人继续采摘,方某只好打电话报警。经处警派出所建议,双方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方某和林某自愿解除菠萝买卖合同,林某将已收取的14000元退回4000元给方某。林某自行处理9亩菠萝,今后9亩菠萝的相关事宜与方某无关。至此,矛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争议双方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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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号:GDRTQT1587521329

这件纠纷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调解员能在短时间内一次就将该纠纷成功调解,关键做到了三点:

一是调解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当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做好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后才开始调解工作,排除了当事人可能传播、感染病毒的隐患,确保调解工作的安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为调解成功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思路清晰,紧紧抓住矛盾纠纷的焦点,采取先“背靠背”后“面对面”的调解技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开导双方当事人思想,使双方当事人都放弃了不切实际的想法,静下心来调解,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

三是调解员以案释法,通过本纠纷的争议焦点,向当事人解释了“定金”的有关法律规定,说明“定金”属实践性合同,不管当事人当时约定定金多少,实际交付的定金才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听完后,表示同意按法律规定办理,同时为了减轻疫情给林某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相互谅解,最终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第二个调解方案。

据了解,为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起,司法部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向社会开放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供公众查询。建立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目的在于指导规范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可推广、可借鉴的制度和经验,更好服务社会。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依据司法行政职能进行分类,包括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考、司法鉴定和法制工作等11个方面的案例,迄今已集纳3381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