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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时间:2023-10-19 11:42:15 来源: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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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2〕61号)精神,进一步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制定《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共有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如下内容:

  (一)明确了对“个转企”的扶持服务措施。

  (二)明确了扶持资金的适用对象及扶持标准。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且符合扶持条件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最高1万元。

  (三)明确了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以及各部门的审批程序、时间节点等内容。

  (四)明确了违反规定使用扶持资金的责任追究。

  三、 “个转企”扶持资金的申请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在转型升级为企业前成立已满6个月;

  (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型升级为企业,并按规定报送企业年报;

  (三)转型企业能连续申报纳税;

  (四)转型企业必须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后再申请扶持资金;

  (五)转型企业不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

  (六)至发放扶持资金前,转型企业仍为登记存续状态,住所(经营场所)在湛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 “个转企”扶持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每年5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符合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通知企业填报《湛江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转型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将《湛江市“个转企”扶持情况汇总表》、《湛江市“个转企”扶持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及其转型升级日期通过网络或其他有效的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情况及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征求湛江市财政局意见,并出具审核结果。

  (五)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核结果及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呈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由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扶持资金。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5月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