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5个股(室);属下单位有: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参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和15个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湛江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初实有人员148人(含属下单位76人),其中在职人员92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52人,雇用后勤服务人员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继续加强技能晋升培训,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创新就业创业机制,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努力促进充分就业。
2.加强社保全面提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继续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社保服务水平。
3.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深化人事改革。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抓好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加强人才培训、管理和干部队伍考核,着力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推进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4.坚持服务执法并重,进一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部署,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继续加强执法维权工作,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认真抓好企业军转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稳定工作,促进吴川和谐稳定。
5.全面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坚定信念,树立大局观,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积极践行“三严三实”,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6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0.8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0.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896.1万元,占总支出的93.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6.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4.73万元,占总支出的6.74%。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3万元,比上年减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万元,比上年增2.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原吴川市劳动培训中心有公务用车1辆,由于该中心为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其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经市编委批准,市劳动培训中心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整合,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自2017年起纳入财政预算);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运作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5.9万元,其中:办公费13.04万元、印刷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34万元、(办公用房)电费2.68万元、邮电费8.8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福利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性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附件:(人社总)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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