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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0-10 15:08: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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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41号),20181017是第5个全国扶贫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做好全国扶贫日活动,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人社部决定1017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系列活动,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帮助其就业脱贫。为做好我市“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扶贫,解困脱贫

二、服务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三、目标任务

集中开展政策宣讲、需求登记、专场招聘、上门送岗等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温暖关怀,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

四、主要内容

()组织政策宣传活动。各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和镇街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窗口,通过印发宣传活页、指导手册、政策清单以及设立现场宣传点、走村入户上门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载体和贫困群众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落实扶持政策。

(二)开展就业需求登记。为每一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就业需求登记服务,并确保信息入库,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贫困群众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开展入户送岗。加强工作主动性,结合实际组织上门入户,利用我市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用工信息上门服务,让贫困劳动者“足不出户”获得就业岗位信息,尽快实现就业。

(四)  举办专场招聘会。我市决定于10179:3015:00)在市区大富广场举办“就业扶贫行动日”专场招聘会,各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带领本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以及其他非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到现场参加招聘,设立报到点,驻村扶贫工作队领队人员到报到点签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及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取得实效。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贴近基层群众需求,细化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搞形式主义,力戒官僚主义,务必持续做好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工作。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川市扶贫办

   

     2018年10月9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湛江市驻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