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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核、审批

时间:2015-04-10 11:39: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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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核、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主管部门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事对象

县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四、办理条件

调任资格条件: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2)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需有相应的技术水平。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调任科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可需适当放宽。

(6)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任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2)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转任到专业技术性较强职位工作的,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专业技术水平。

(4)由非市直机关转任市直机关的需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网上办理流程

           申办:单位或个人上网填写《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

        受理:单位或个人提交资料给受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办理:受理机构对提交的资料、个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办结:做出公务员调任、转任决定。

 

七、窗口办理流程

      申办:单位或个人上网填写《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

         受理:单位或个人提交资料给受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办理:受理机构对提交的资料、个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办结:做出公务员调任、转任决定。

 

     八、提交材料

 (1)调(转)任函或请示,内容包括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

 (2)《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

 (3)增人计划卡、编制通知卡;

 (4)考察材料;

 (5)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

 (6)体检报告;

 (7)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情况;

 (8)学历认证报告;

 (9)档案。

 

九、业务表格

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

 

十、办理主体  

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办事窗口

吴川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5582693)

   交通指引: 乘坐二运站至新二中的公交车到达海港大道财政局路口下车,再沿海滨2路直走380米后右转150米。

 

十二、监督电话

0759-5582666、5582663

 

十三、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十四、承诺期限

15个工作日

 

十五、办理结果

通知单位

 

附件:4、申请表 (公务员调转任)附件:5、申请表样式 (公务员调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