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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水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4-15 17:12: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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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我镇及时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现将我镇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及时成立了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民政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武装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制度,加强保障。我镇制定了《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镇结合实际,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4、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同时利用网络、有线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简报等宣传媒介,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以市人民政府网站、短信平台、镇公开栏等为媒介,主动及时公开了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9大类200多条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镇无依申请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298次,其中电话咨询105次,当面咨询194次,都按要求及时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日常消耗品的费用,如:纸张、打印复印设备等。未作单独核算。

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由于没有发生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所以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依据《 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免费。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基层事务繁杂,镇信息技术人才短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信息员多是兼职人员,信息收集、公开工作难度大。

二是个别单位信息不能做到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有时较被动。

三是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严重的人才和经费的紧缺的情况。

今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此外,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1、加强管理,强化保障。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人员,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管力度。

2、注重学习,提高水平。为不断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我们将不断强化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对理论的学习。

3、完善设施,拓宽渠道。为方便我镇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我们将不断完善政府公开栏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村便民服务站政府信息受理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加大宣传,增强实效。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镇村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5、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目标和责任主体,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风评议范围,设置群众批评建议、投诉举报信箱和电话,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浅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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