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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浅水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2023-03-27 11:11:29 来源: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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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负责对吴川市浅水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现将评估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川市浅水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吴川市浅水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包括5个子项,涵盖环境整治工程、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市政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圩村、介端村、大连头村、大泊位村人居环境整治,铺设人行道400m2

  (2)前进居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污水管网1000m,铺设沥青混凝土10270m2

  (3)高栈村委会、山茶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铺设沥青混凝土56000m2

  (4)三丫江前进居委会东面片区人居环境整治,铺设人行道3576m2

  (5)建设浅水镇山茶村委会宝村种植养殖基地200亩。

  3、项目投资及建设工期

  项目总投资为7090.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工程费用5969.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9.03万元,预备费401.32万元。

  项目总工期约为12个月,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

  4、项目建设地址:广东省吴川市浅水镇。

  5、建设单位: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

  二、报告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社稳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表1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汇总表

  序号

  风险发生阶段

  风险

  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责任

  主体

  协助单位

  1

  实施

  阶段

  对当地的其他补偿

  项目建设期间应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工程施工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经历;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不定期地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临时道路,降低对该区域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影响。施工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指向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停放,不得穿越隔离警戒区域。同时,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项目进度和作业类别、时间,避免对道路设施造成破坏。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2

  实施、运营阶段

  大气污染物排放

  施工期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工程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运输车辆装载不要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

  运营期,少部分机械设备运行会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本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3

  实施、运营阶段

  水体污染物排放

  施工期运输车辆、施工车辆、施工的泥浆水污染须收集到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大部分可回用于施工用水;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隔渣隔油池处理后,再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存于回用蓄水池内,用于周围林地及农田灌溉。基坑开挖、管井穿孔抽出的废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净化后,上清液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检修期间,地面应铺设塑料布,及时回收废机油,防止废油落地,污染土壤,防止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运营期间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仅在雨季降水冲刷路面产生地表径流,本项目运营期地表水体受污染的影响较小。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4

  实施、运营阶段

  噪声和振动影响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噪声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作业,如需要连续施工,夜间则尽量安排噪声量小的工程作业,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尽量采用市政电网供电,避免使用发电机组;在施工边界,特别是近距离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围栏,高音设备应设置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323-2011),只要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带来明显声环境影响,即使局部影响稍大的,也仅是在短期内的影响,施工结束影响即结束。

  运营期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对紧靠路侧的居民造成噪声影响,尽量多种植乔木绿化,形成隔音防护带,将运营期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5

  实施、运营阶段

  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垃圾臭气、渗沥液等)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料,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废砖、废泥、泥浆和钻屑等,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运至政府指定的余泥渣场,不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道路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6

  实施

  阶段

  公共开放活动空间、绿地、水系、生态环境和景观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等。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施工期水土流失主要体现在取土场、表土堆场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需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取齐土场等临时占地,但施工期短,工程完工时,应及时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作业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在道路施工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取土或弃土、弃渣工作,这些工作本身就对土壤环境产生了一定的破坏,而在运输过程中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这些弃土、弃渣往往就近处置,行成松散的岩土构造,不利于水土保持。同时施工作业临时便道、临时土石堆场以及其他各种临时使用产地,都没有采取很好的水土保持措施,若遇到暴雨或大风就将会产生水土流失,并对环境造成影响。

  道路施工一般采取的水土流失综合控制技术包含坡面防护工程技术和冲刷防护技术。坡面防护工程技术主要包括植物防护和砌石护坡两种,对于边坡坡度较缓或者是地下水渗出较为严重的坡面,主要采取植物防护,对于坡面较陡者采用砌石护坡。冲刷防护技术主要是针对路堤的边坡和坡脚容易受到水流的冲刷和淘刷的情况,常用植物防护、浸水挡土墙来护坡。因地制宜,只要施工中坚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尽量减少水土流水对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地表植被基本上没有影响。运营期工程永久占地将使项目所在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改变,但其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不足以影响到所在地域的土地利用状况。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7

  实施

  阶段

  水土流失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止措施。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广东省水利厅以及湛江市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建设单位应定期向广东省水利厅及湛江市水利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在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8

  实施

  阶段

  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本项目施工前,应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及奖罚办法。

  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法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严格对悬空作业等特种作业进行监督,排除隐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道路运营期间,加强道路的安全管理,对运营阶段出现的交通事件、灾害性天气、重大政治事件、恐怖事件等影响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进行实时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交通事故,避免人民群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9

  实施、运营阶段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① 建议由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项目所在地吴川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等,按照本报告的要求,建立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联动机制。

  ② 建议建设单位设立社会稳定委员会,由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各种规章制度。根据上报的风险信息及动态,领导和指挥社会稳定风险的处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职责为:组织制定防范、化解各种社会风险措施和操作规程。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实施和演练。发布和解除社会风险预警信号及应对命令。组织重大社会风险调查处理工作,总结防范、应对工作经验教训。负责与湛江市各级政府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联动机制的上报、对接。

  ③ 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和相关的分析论证,本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源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得以控制或者减少。但是在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相关的防范化解措施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有效的执行落实必须贯彻于整个项目过程中,建议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方案和措施进行操作,避免私自修改简化。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考核体制和责任制度。强有力的执行是维护社会问题的前提保障,项目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目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告,监督完善。

  ④ 针对其它不可预见性的问题,相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除与当地居民多沟通交流外,还应注重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和互通情况,及时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问题,采取预防或防范措施,注重及时观察和发现细微矛盾的出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预防矛盾的积累和集中爆发。同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处理相关事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相关风险。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10

  实施、运营阶段

  对周边土地、房屋价值的影响

  项目建设投入运营后,对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有了一定的提升作用,对土地增值、房屋增值有积极的作用。项目组应对项目建设周边的村民、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充分说明与解释,以得到居民的支持与理解。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11

  实施

  阶段

  相关生活成本

  项目在建设期,由于部分道路处于封闭状态,对周边居民的出行、生活造成很大不便,间接的对居民的生活成本有了提升。项目组应对影响出行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充分说明,以得到居民的支持与理解。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吴川市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12

  实施

  阶段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① 施工单位应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工程施工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经历;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② 施工单位应在保证有证驾驶的基础上,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生产责任状,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与供货厂商签订供销合同时应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全面提高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③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临时道路,降低对该区域交通压力和安全的影响。施工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指向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停放,不得穿越隔离警戒区域。对于穿越施工区域的社会车辆应通过完善通道安全设施,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④ 施工单位应该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项目进度和作业类别、时间,避免交通繁忙时段占用路面,防止造成交通拥堵,降低通行效率。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路面,减少对路面的占用,保证交通顺畅。

  ⑤ 项目建设单位应安排安全员不定期巡视施工单位交通组织方案的落实情况,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因施工造成的道路损坏,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及时修复并尽可能提高道路建设标准。

  ⑥ 由交警大队牵头,不定期组织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浅水镇及属地村委会联合检查施工车辆运行情况。

  ⑦ 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同交警部门联合建立接受处理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应对解决,尽可能把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13

  实施

  阶段

  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制定施工管理规定,为全体施工人员根据工种需要配备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加强安全管理及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及监督人制度。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案,降低作业风险。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降低事故的损失,同时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运营期间,加强道路的安全管理,对运营阶段出现的交通事件、灾害性天气、重大政治事件、恐怖事件等影响公路运营安全的问题进行实时的监督和管理。对路面垃圾、废弃物及时清理,保证路面行驶的安全。加强领导,制定工作预案,部署工作并落实相关人员及责任。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14

  实施

  阶段

  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① 施工单位应紧密联系和依靠项目区域各级公安部门及相关村委,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

  ② 项目所在地各级公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主动到工程项目部了解情况,对项目周边的治安环境,特别是治安隐患、矛盾纠纷,要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本项目涉及外来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客观实际,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务工人员摸底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最大可能避免不利于稳定的因素出现。

  ③ 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治安保障工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出现发生的苗头,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刻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涉事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尽量现场给予答复,确保事态稳定,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建设

  单位

  施工单位、市委政法委、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吴川市住建局、吴川市应急管理局、吴川市交通运输局、吴川市水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吴川市信访局

  三、风险等级

  本项目通过风险定性定量分析结果,吴川市浅水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在采取措施后为低风险项目。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1、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敏感点区、居民及有关部门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其他受本期项目影响的个人和受本项目影响区域的单位组织。

  2、征求意见内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

  六、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瑞云中路30号312房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59-3393108                         

  E-mail: 554546005@qq.com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