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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浅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1 09:17: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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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浅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通知

浅发〔2022〕59号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作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叶剑平(党委书记):负责镇委全面工作。驻点杨梅村委会;

       林小颖(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经工作。驻点高栈村委会;

       柯亚周(人大主席):分管人大办公室和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镇人大全面工作,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驻本镇各级人大代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承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承担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镇区及村(居)委会污水处理、排水有关工作;组织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的防治;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和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等工作;承担暖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投资促进、发改、重点项目服务、科技发展、物价、工业、金融服务、财税、经济等有关工作,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负责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驻点双塘村委会;

       陈波(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驻点杨梅村委会;

李真亮(党委副书记):分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负责做好法治建设、禁毒、打私、打传及反邪教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纠纷查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做好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对接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驻点石碧村委会;

       陈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辖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负责抓单位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负责村务监督工作。驻点高栈村委会;

戴维(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镇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镇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牵头建立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城镇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建筑垃圾、建筑散体物料、工业生产垃圾和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自建自住房屋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燃气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工作;负责武装、民兵应急。驻点龙首村委会;

       黄恺帆(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公共安全事件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化解安全风险;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驻点新屋村委会;

       柯秋萍(人大副主席):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财务、资产管理、调研、印鉴管理、督察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协及做好辖区内有关政协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驻本镇各级人大代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组织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承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等工作。驻点前进居委会;

       庞建斌(副镇长):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济、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妇女、关爱老人、地名、殡葬服务、婚俗、养老服务、社工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统筹社区建设;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相关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开展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重大妇幼项目宣传及防控、职业卫生管理、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家庭发展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退役军人事务、残联、数字政府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驻点山茶村委会;

       柯洪(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移民、农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水、渔、牧、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渔业、农经、农村实用人才等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保险、耕地地力补贴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确权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管理、生猪屠宰管理和动植物疾病防控等工作;承担推进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负责农村水资源管理和饮水安全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厕建设、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等工作。驻点龙首村委会。



中共浅水镇委员会

浅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