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

时间:2022-01-13 16:03:10 来源:本网
【 打印 】
序号行政相对人信息案件信息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行政相对人
类别
法人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案件名称决定书
(通知书)
名称
决定书
(通知书)
文号
违法依据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类别职权来源委托单位备注决定书公示日期公示状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可确定金额(万元)不可确定金额暂扣的证照名称暂扣的证照编号吊销的证照名称吊销的证照编号行政拘留天数
1新屋村委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吴任水涉嫌滥伐林木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浅府(执罚)字【2021】1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新屋村委会未经批准和办理采伐许可证,擅自在新屋村北面     岭滥伐林木给吴川市新辉蛋鸡养殖场使用生产经营。经经湛江市鼎盛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吴川分公司林业工程师鉴定,该岭被砍伐桉树林木面积2.5亩,总蓄积 3立方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据《吴川市市直部门调整到镇(街道)权责清单(第一批)》96序号的规定。
2021-05-150.456300责令新屋村委会7天内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林木,即300x5=1500株。               依职权2021-07-23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