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水镇政府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湛江市及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自查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机制制度,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武装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完善制度,强化保障。我镇制定了《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我镇结合实际,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同时利用网络、有线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简报等宣传媒介,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79条,其中,组织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规章文件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8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6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由于基层事务繁杂,镇信息技术人才短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信息员多是兼职人员,信息收集、公开工作难度大。二是个别单位信息不能做到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有时较被动。三是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严重的人才和经费的紧缺的情况。
今后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管理,完善机构。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人员,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管力度。
(二)注重学习,提高水平。为不断提升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我们将不断强化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对理论的学习。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深入、有序开展。
(三)强化宣传,主动公开信息。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公开栏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目标和责任主体,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风评议范围,设置群众批评建议、投诉举报信箱和电话,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吴川市浅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