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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

时间:2017-09-26 15:41: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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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项名称

  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

  2、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行政审批事项

  开发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查

  4、事权级别

  县区级

  5、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三十条;

  (2)《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

  6、主管部门

  吴川市海洋与渔业局。

  7、办事对象

  单位和个人。

  8、办理条件

  (1)申请、受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界址、面积是否清楚,有无权属争议;

  (3)是否符合县(市级)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

  (4)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

  (5)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结论是否可行;

  (6)是否影响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和海上航行安全。

  9、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44号)的标准征收海域使用金。

  征收标准: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

  单位:元/公顷·年

  注:离岸距离,指无居民海岛离大陆海岸线(含海南岛海岸线)的距离。

  10、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材料;

  (2)海洋与渔业局业务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或审查条件的进行受理或审查;

  (3)业务股室承办(审查资料、组织现场勘查、公示、听证、组织上报材料、作出审查书面意见),局领导签批,上报市政府审查;

  (4)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上级审查或审核。

  11、窗口办理流程(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海洋与渔业局业务窗口提交材料;

  (2)海洋与渔业局业务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或审查条件的进行受理或审查;

  (3)业务股室承办(审查资料、组织现场勘查、公示、听证、组织上报材料、作出审查书面意见),局领导签批,上报市政府审查;

  (4)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上级审查或审核。

  12、事项办理运行流程

  受理:海洋渔业局业务窗口人员受理

  承办:业务股室组织人员审查资料

  审核:业务股室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

  审批:局长审批,上报市政府审查

  办结:海洋渔业局业务窗口办结上报。

  13、提交材料

  (1)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

  (2)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坐标图,包括位置图、界址图、建筑物和设施布置图;

  (3)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4)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论证报告;

  (5)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海事、交通、规划、环保、发改、部队及当地政府等)意见、批复、立项文件及申请人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资质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6)存在相关利益者的,应当提交解决方案或协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材料。

  14、业务表格

  《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

  15、办理主体

  吴川市海洋与渔业局。

  16、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吴川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与海岛管理股

  地址:吴川市人民东路54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759-5570193

  交通指引:可搭乘4线(二运至大山江)至市工商银行站下车,往大山江方向180米,吴川市国土资源局斜对面。

  17、监督电话

  0759-5562251。

  18、常见问题解答

  无。

  19、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20、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法定及承诺时限均不含公示、听证及征求意见等时间)。

  21、办理结果

  市政府审查后上报上级审查审批。

  22、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是。

  业务咨询服务:是。

  结果查询服务:是。

  进度查询服务:是。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按实情填写。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是。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23、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个人或企事业单位。

  主题分类:个人其他,单位农林牧渔。

  事件分类:个人其他,单位其他。

  特定对象:个人无,单位无。

  24、投资项目分类

  否。

  25、到现场次数

  3次。

 

 

附件: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

附件: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