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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10:40: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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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湛江、吴川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吴川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主要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wc.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川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人民中路27号,邮编:524500,电话:0759-55869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栏目定向链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栏目定向链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吴川市农业农村局网上服务窗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我局2022年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件,已及时办结。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公开申请办理台账,不存在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质量低,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且被依法纠错或造成重大舆情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和农业农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发布,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按要求编制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将目录编制成果报送市府办(政务公开股)。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信息分类及时规范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考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395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

2023年,我局将继续结合自身职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平台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过程中,加强对文稿公开属性及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

(三)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市召开的职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