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医疗救助需要提供的资料
民政医疗救助需要提供的资料
(低保五保户在吴川市内医院住院直接在医院救助,不需到民政局办理)
一、领取大病救助表格(民政局或镇或村提供):
1、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一般扶贫户领取1份《五保、低保、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建档立卡一般扶贫户,还要镇农业办出具《建档立卡扶贫户医疗救助证明》;
2、非以上3种身份的(低收入和因病致贫患者),领取1份《低收入和因病致贫患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还需其他资料(病人自己提供):
(一)住院的:(2016年1月开始收单)
1、住院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2、诊断证明书原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
4、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
5、病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各1份)。
(若存折不是病人名下的,拿其他人的邮政存折,还需加收存折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二)看门诊的:(2016年11月开始收单)
1、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2、诊断证明书原件
3、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
4、病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各1份)。
(若存折不是病人名下的,拿其他人的邮政存折,还需加收存折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说明:原件因社保局、其他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时被收走:
1、提供发票、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的复印件,社保局、保险机构或出具发票医院盖章;
2、办理社保局、保险机构的报销时,打印支付清单,盖章;
3、病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邮政银行存折复印件(各1份)。(若存折不是病人名下的,拿其他人的邮政存折,还需加收存折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