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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时间:2015-02-27 17:21: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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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办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举办者发生变化的均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一份);2 .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理(董)事会会议纪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其他的,一式两份);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登记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新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一式一份);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其他的,一式两份);5.与变更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住所变更: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法定代表人变更:(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其他的,一式两份);(2)新法定代表人人事关系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一式一份;(3)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式一份);开办资金变更:变更后的验资报告(由具备验资资格机构出具,一式一份)。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的文件(一式一份)。举办者变更:财务清算报告书(一式一份)。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7.新章程。(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三份),民办学校提交《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一式一份)即可;(2)章程修改说明和修改后的章程(一式三份,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盖骑缝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份两份)。另外:理事、监事变更应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填写理事、监事变动备案表并附理事会议纪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吴川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申请,提交材料;
2)民政局民间组织办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股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民政局民间组织办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说明: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吴川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放假

地址: 梅录街道新华中路6

联系电话: 5586269

交通指引: 梅录街道新华中路6号(原长寿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