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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时间:2015-02-27 16:56: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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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办理条件

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分立和合并;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所需材料

1、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2.、清算报告书;3、交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以及社团印章、财务凭证;4、注销地税登记证证明及银行销户证明。5、《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分支机构注销或者是有分支机构的社会团体注销还要填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表》(所有材料一式二份)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吴川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申请,提交材料;
2)民政局民间组织办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股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民政局民间组织办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说明: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说明: 1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吴川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节假日放假

地址: 梅录街道新华中路6

联系电话: 5586269

交通指引: 梅录街道新华中路6号(原长寿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