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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民政局决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

时间:2018-03-07 11:28: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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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民政局决定清理规范第一批4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处理理由

备注

1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全市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吴川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参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目录第8项调整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2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全市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吴川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参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目录第9项调整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吴川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参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目录第10项调整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吴川市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参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目录第11项调整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吴川市民政局决定清理规范第二批1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处理理由

备注

1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所需的资金验资和资产评估

养老机构设立

许可

吴川市民政局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2013年第48号,2015年5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予以修改)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7〕46号)》第24项、《湛江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第三批35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12项调整


 




吴川市民政局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

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备注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验资

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变更登记

吴川市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

 

2

社会团体开办资金验资

市本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

吴川市

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

企业

双方协商约定